现阶段煤炭产业的基本特点:
(1)地质储量多,工业储量少。
(2)矿井数量多,上规模的少,乡镇煤矿多,国有煤矿少。
(3)矿井装备水平低的多,高的少。
现阶段煤炭产业存在问题:
(1)低水平重复建设,浪费大不经批准,随意开井,重复投资在黄兰矿区较为突出。
(2)矿井标准低,管理不到位,伤亡事故多由于矿井数量多,资金与技术力量分散,矿井建设标准低、条件差,办矿者以盈利为目的,不讲安全,以包代管,违章生产,造成煤矿安全事故频繁。
(3)开采技术水平低,资源回采率低绝大多数乡镇矿是单一煤层前进式采煤,之字形下巷采煤,见煤挖煤造成走向上和水平上的煤丢失,资源回收率为65%,全部储量回收率只有20%,资源浪费大。
(4)煤炭生产经营失控,产业优势不强多年来,攸县煤炭生产经营处于失控状态。一是盲目生产,生产过剩,产品积压;二是不规范的煤炭交易,不经批准,大家都可做煤炭生意,压价倾销,产品效益大量流失。
以经济发展为中心,坚持扶持、整顿、联合、改造、提高的办矿方针,开发与保护并重,合理配置资源,以矿法为依据,坚持依法办矿,依法管矿,依法持证守界,有偿开采,规范矿业生产、经营秩序,以市场经济为导向,以提高产业效益为目标,推行产运销一体化,以正规化开采为基础,以规模集约化开发为标准,形成以国有矿、乡镇骨干矿井为龙头,整顿联合小矿,打击取缔非法矿,实现攸县煤炭工业的稳定、健康、持续发展。继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法、煤炭法的宣传教育,牢固树立三个观念:
(1)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观念,不因属地和土地所有权而改变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性质;
(2)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观念,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所有权益的体现,属国家财产收益;
(3)依法持证、守界开采的观念,采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资质条件,申请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,按照批准的范围守界开采,同时还必须申领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。
严格执法,对非法采矿、非法生产、破坏性开采的,对越界采矿的,对拒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及非法经营矿产品的人和单位,必须依法查处,对情节特别严重的,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依法办事,依照法律规定健全各项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,正确处理好执法与稳定、处罚与教育、执法与效果的关系。正确履行职责,预防超权越职,循私枉法。建立联合执法体系,矿产资源的开采涉及诸多法律,特别是与环境保护,安全生产,爆破物品使用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。建立部门执法联合体系,有利于综合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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